都还没享受够甜蜜蜜谈恋爱的过程呢!

        想到这里,洛晨曦忍不住伸出手戳了戳他的腹肌,“你都没好好追我,我就跟你结婚了,哼!”

        这就是两个哥哥和妹妹一直嫌弃她的理由,这么容易被陆御霆给追到,简直不像是洛家的女儿!

        看看人家南宫启,到现在连个男朋友名分都没有。

        她要是当初没被抱错,怕是现在大猪蹄子还在苦苦追求她,只能和她拉拉小手呢!

        陆御霆微微勾起嘴角,道:“这不挺好的?再迟点,我都要三十了孩子都没一个。”

        洛小仙女想想自家大猪蹄子的年纪,觉得也是。她倒是可以再等,但是他不行了。陆爸爸和陆妈妈当初就一直在着急他的婚事,若是她一开始就是洛家的女儿,陆御霆又喜欢她,那怕是迟迟不能把她娶回家,陆爸爸和陆妈妈都要劝说他放弃了。

        洛小仙女的手还没从自家大猪蹄子的腹肌上离开,就被他一把抓住,按在他的腹肌上好好摸了一把。

        有便宜不占是白痴!而且这是自家老公,腹肌手感还这么好,当然得继续摸了!

        虽说最近锻炼的很多,但是需要握着粗糙的东西时,都是有带着手套的,所以洛晨曦的手依旧软软的,并不会粗糙。

        洛晨曦之前有和洛妤颜聊过,得知洛妤颜以前训练的时候也是如此。

        洛晋煜这人不太喜欢保养自己的皮肤,所以掌心是比较粗糙的,不过洛少廷从小就爱臭美,一个大男人,用过的护手霜怕是可以绕洛家一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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