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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太岁摇头道:“殿下有泥潭中走出的手段和决心,先前只是缺点时间而已,从现在方才那番话,沈三千就更加确定殿下的决心和果干,毕竟像殿下这样的人,可是会在乱世中杀出一条血路,成为真正的乱世君王。”

        “楚骁华是不会允许乱世君王存在的。”

        楚瞬召放下手中的勺子,一字一顿道:“他知道我没有死,他不是那么容易遗忘,胤国人也不是那么容易遗忘的,他们同样会记得妃子关上出现的飞龙,如今在这片土地上,有三千多条。”

        “如果龙死了就不会让人恐惧。”

        “是啊,死掉的东西根本不值得恐惧,连让人唾弃的想法都不会存在。”

        楚瞬召说完这句话后,便看见沈花语拾级而上走入凉亭,顿时头皮发麻恨不得转身就走。

        最喜欢得理不饶人的沈花语双手抱臂,连连啧啧称奇道:“哟,这位发白如雪守身如玉的丧家犬是谁啊,才来了我家没几天就和我爹平起平坐了,再让你在沈家待上一段时间,本小姐岂不是得喊你一声爷了?”

        楚瞬召想起昨天晚上的事情,神色逐渐变得复杂晦暗。

        古和城风气开放,但沈花语也不是那种人尽可妻的放荡女子,她只是遵守自己许下的诺言,加上楚瞬召实在是英俊强大让她有点心动,和凭借美貌倾绝落阳的花魁母亲不同,沈花语自幼喜欢舞刀弄剑,在十二岁的生辰日的时候缠着父亲要了一把剑,沈太岁最后缠不过女儿给她弄来了一把染过人血的长剑,据说是剑的前主人

        是位杀人如麻的女魔头,这把剑被她唤作“青丝”一直佩在身边。

        大庆王朝向来有铁律凡是女子不得佩剑上街,直到庆安龙仙打破了这条铁律,导致女子佩剑上街的景象逐渐增多,而且都以身着红衣佩剑为荣,反正只要不伤到人多半不会有人去官府检举这些女子,而且在落阳城敢穿红衣佩剑出门的女子,哪一个不是家世背景雄厚之人,到时候绕了一大圈发现告到人家老子头上了,这可就闹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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