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家出来后,赵书航独自一人去了酒吧。
这个小城市的酒吧街区没有大城市的繁华热闹,来往者也都是一些低端青年,或者非主流少年,女孩们的档次也不高,要不就是不知道打扮为何物,什么妆容都往脸上抹的三流女孩,要不就是一些整容过渡的网红脸。
因此当赵书航走进,一身贵气的他便格外引人注目。
他坐在吧台前,高定的西装外套被他随意地丢在椅背上,袖口无章法地挽起,露出结实修长的小臂,领带松了半截,扯开衬衣第一颗扣子。
喝醉酒之后,他双眼微红,无形中露出几许忧郁,打着摩丝的头发不堪一天的负重,零散地垂下来,他也无心情打理,就这么放荡着,与酒吧的狂狼融为一体。
赵书航只点了威士忌,美女服务员想给他兑苏打水他拒绝了,就拿着小酒杯,一杯一杯地喝着,享受着酒精一点点麻痹神经的过程,借此忘掉痛苦,才找回一点舒服的感觉。
酒吧里音乐声很闹,周围的酒鬼跟着台上的歌手一起蹦跶,赵书航看着这个纷乱的世界,忍不住勾起了嘴角。
江予薇,或许他应该和她说再见了。
他想着,看了看手腕上的腕表。
这只手表很旧了,旧到他都想不起来,是她什么时候送给他的了。可能是他爱上她不久,她第一次陪他过生日的时候,送的第一份礼物。
他珍藏了很多多年,以为能开出花来,却发现,两人越走越远,到最后,也只剩下相互瞧不起和相互讽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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