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晚等了多日,终于在附中门口那道街的尽头等到了一家出兑的店面。
那家店紧临早市,又是去附中和一中的必经之路,做餐馆卖学生餐最合适了。
向晚一放学就联系了店主,通过一番交涉,最后把年租金谈到了一年一万。
她之前看过不少店面,虽然租金比这家稍微便宜一些,但地理位置却没这家的好。向晚观察了下,这家店可以兼做学生和早市的生意,算得上这一片的黄金位置了,而且离她就读的学校近,她中午和晚上还可以过来帮忙。
一年一万,为了避免店主涨价,向晚最少要交三到五年的钱,也就是说她需要至少五万块钱。
可她和她爸手里的钱,加上她卖烤冷面的钱,满打满算也就一万,还差了三四万,这还不算她开餐馆的钱。
尽管差的不少,向晚还是当即应下了店主,并从王健那里支了一千块钱,交了订金。
接下来便是筹钱了,店主给了她十天时间。
周五下午,因为有其它学校的考生占用附中的教室做考场,向晚放了半天假。
才进门,就听到爸爸在电话里和张兰争吵。
“张兰,你讲不讲道理,晴晴上学需要用钱,晚晚就不需要?我不管,婚要离,钱你也得给我留下至少一半。当初说好的,攒着这笔钱将来给两个孩子上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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