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这名字看着就有股倭国的味道。

        金云飞知道,他没做过外贸生意,倒是蒋宗耀的服装卖到了港澳台,出问题也是出在老蒋那边,但既然把他也“请”过来,那只有一个结论,与他的云飞牌商标有关。

        果不其然,看完起诉书,金云飞知道自己的判断没错。

        但是,孔雀公司被列为第一被告,云飞公司只是第二被告。

        对方为国某公司代理亚洲业务,国某公司认为,云飞牌商标的设计及其标签图案,有十一处与国某公司的某商标相同或相似,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利益。

        诉求有四。一是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是赔偿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三是修改云飞牌商标设计及标签图案。四是负担诉讼费用一百万元。

        起诉书的主要内容,果然只针对孔雀公司的出口产品,涉及的服装是三十二万套。至于所谓的十一处相同或相似,金云飞没有细看,准备带回去再研究。

        法院的通知写得明白,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将于半个月后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原告被告双方见面。

        两位法官要求,两家公司做好准备,准时参加第一次庭前会议,并提交应诉人身份及诉讼代理人名单。

        两位公司老总在通知单上签名后,两位法官告辞。

        姚主任送两位法官离开后,回到办公室,对蒋宗耀和金云飞说“两位老总,如果有什么需要而且我们能帮得上忙的,两位老总尽管开口,我们全力以赴。”

        苏仁茂副主任也表态说“两位老总可以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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