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吴桂三等四人没有正经职业,是村里的混混,都二十好几了还没能娶上媳妇。
有一次吴桂三在宝石县城找工作时,看到夜晚有一些年轻女子在酒吧、夜店喝多酒醉倒后,被一些陌生的男子带走,不由心里大动。
于是,吴桂三有样学样,有一次在一个酒吧门口大胆地将一名喝得迷迷糊糊的女子搀扶到了宾馆里,开房并与之发生性关系,之后害怕女子醒来报警便悄悄溜走。
让他欣慰的是,那名酒醉女子第二天并没有报警,宾馆也没有追查他与酒醉女子共宿的事,他的胆子便更加大了起来。
可是到宾馆开房毕竟要钱,吴桂三很快手头拮据,开不了房了,于是他便在深夜搀扶酒醉女子到僻静处“就地解决”。
这样没几次,他便被附近的几个混混盯住了,不但醉酒女被“抢”走,还被几个混混痛打了一顿。
后来,吴桂三便想到了“借”本村吴二愣的面包车来“顺”走醉酒女的鬼主意来。
于是,他便约上了本族的三个“光杆”堂兄弟,以喝酒的名义把吴二愣灌得酩酊大醉,然后趁机偷偷开着他的面包车来县城酒吧、夜店门口旁“捡尸”。
这次捡到魏秀英并将其性侵后,不想魏秀英痛醒过来,对吴又山说了句:“我认识你,我要报警惩治你们这些流氓!”。
吴又山把这话转告给吴桂三后,吴桂三怕因此坐牢,于是对魏秀英下了杀手……
审完吴桂三几人,钱队长叹了口气,对旁边记录的队员道:“看来我们得请求局里,要就这个案子发个通告,提醒那些到酒吧夜店的女子注意别酗酒醉酒,自尊自爱,不然,以后这样‘捡尸’的案件还会继续发生,如果是女孩子,那将会毁了一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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