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受害人下体内的污物与史三娃的DNA相符,房内留下的部分脚印和指纹与史三娃相符,结合到刑侦队员到史三娃的家里和便民酒馆调查的情况看,史三娃有重大作案嫌疑。
于是,钱队长再次提审了史三娃。
“史三娃,当晚你与吴刚喝醉酒后约10点离开酒馆,这点酒馆老板已证实了,可是你的家人却说你是约凌晨1点才回家的,从酒馆到你家也只有约20分钟的路程,这两个多小时你干什么去了?”钱队长问。
史三娃辩道:“我交待过,开始是我送吴刚的,后来他执意不让我送了,可能是这时候耽误了一段时间。”
“可是我们从吴刚的卧房里提取到了你的脚印,在他家的门把手和钥匙上提取到了你的指纹,这怎么解释?”
“我平时到他家里去过几次,可能……可能是那里留下的。”
“还想狡辩是吧?我们从吴刚死去的妻子下体提取到了污物,经过鉴定证明是你留下来的,这难道也是你平时到他家里去留下来的?”
“这……我……”史三娃一下慌了神,额头上开始冒汗。
钱队长厉声道:“你趁吴刚酒醉之时,把他抛弃在街道边,偷了吴刚身上的钥匙,趁黑夜进入到吴刚的家里奸杀了他的妻子,盗窃了他家三万元钱,然后再把钥匙送回到了他的身上,这才回到自己的家里,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你还敢抵赖?”
“你们警察办案要讲证据,事情绝对不是这样的,这是天大的冤枉啊!”
史三娃忽然像一条被踩了尾巴的狗,惊叫了起来,然后略带哭腔地道:“我承认,我羡慕吴刚的媳妇,那晚趁吴刚酒醉时去他家干了糊涂事,但我绝对没有杀害他媳妇,更没有偷窃他家的什么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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