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毫无准备的阿蒙汗脸色铁青,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幕。那一面征南军的旗帜再度逼近自己,让他连连咆哮。

        “废物,河套部的人都是一帮废物,本汗的好事都被他们毁于一旦!”

        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上万人的军队会被明军追着打。数十里的距离当中,那些蒙古人愣是没有组织起任何一次的反击。

        “就算是一万头猪,也不至于败的这样快!”他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他并非是河套部的大汗,对这些蒙古人并无约束力,只能勉强让他们为自己作战,打打顺风仗。

        所以他才将吃掉陆绎的任务交给这些蒙古人,自己亲自去啃硬骨头。

        可现在,硬骨头已经啃了七七八八,要塞般的哈密城高墙厚,却也架不住自己兵多将广,日落之前定然能够入城享受胜利。

        可偏偏,不被他放在心上的征南军却再一次将他的美好幻想打破。那一面在不过数百步得旗帜,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阿蒙汗的脸上。

        “大汗,小的愿意拦住征南军!”察哈尔人当中不乏勇士,他们并不畏惧明军,反而将眼下的危机当做自己梦寐以求的机会,想要证明自己对阿蒙汗的忠诚。

        “就你一个千人队也敢妄言挡住征南军?”阿蒙汗侧目,冷冷的看向说话的人。那是一个身高八尺,胡须蛮横生长的长臂汉子,叫做敖噶。

        那敖噶系着战甲,跨在一匹火红色的大宛马上,双眸泛着精光,不愿退让的样子的,迟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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