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不教书,老师这个职位就无法成立。
但是,江桥觉得老师这一职位,并不仅仅是复述课本理念这么简单的职业。
既然管理着一班的同学,那老师至少就是个管理阶级。
被管理者之间出现矛盾,作为管理者,义务也好自愿也好,都应当对其进行调停处理。放任下去,团体要么因四分五裂而溃散,要么因过渡凝聚而变质。
显然,江桥所见过的老师都没有这样的能耐。
同学纷争找上老师,他们只会当是小事要求同学自行解决。
作为团体的一部分,团体中的哪一个同学不会因为人际关系被牵扯进纷争之中?即便他们以为自己隔岸观火,但在实际上他们已经以‘冷眼旁观’的形式参与进了纷争里,这样的情况下要如何理性的自行解决?当然,自行解决这种东西本身并不分为感性和理性,解决起来也不能保证会不会出现受伤死亡的情况。老师不做一下生死状的见证人或者是判断点到即止的裁判,出了事了又只只会相互推卸责任,那要他有何用,还不如买个会讲道理的笔记本电脑,至少它还能录像告诉大家是哪一方先动的手。
无需他人多言,光靠江桥丰富的人生经验便可总结出来:学生找老师,基本上没人当回事,随便处理一下,发几句“大家都是同学不要这样”的大空话后潇洒走人。家长和外校人员找上门来,对方的状况可能会严格一些,先是从同学中取证,然后让被欺负的人和欺负她的人对峙,接着是家长和欺负人的同学对峙,搞得像是个辩论会的晋级赛一样。
然而这样的对峙是毫无意义的。
收敛?表面上是会的,底下呢?弄得更狠吧?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